他们跟着壮汉进了一个场地,里面的人个个生的高大,刘彻在人群中已经算健壮的了,一进到这里竟然总是被乌泱泱的人遮挡得看不见前路。游戏的规则很简单,谁在搏斗中站不起来了,谁就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不是要刘彻亲自去打,甚至这个壮汉也不上场。他向刘彻展示了自己的战士,几乎赤裸的上半身,只交叉缠着两条皮质的绑带,深邃的五官满脸的络腮胡,还有那满身的肌肉....他比这个壮汉还要高,俯视的瞥了一眼二人,眼中带着不屑。

        壮汉领他去了后台,告诉刘彻他可以挑一个自己看得上眼的替他上场。但是刘彻摇了摇头:“不用,我带了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在哪儿呢?”壮汉好奇的往他身后张望,却只看到金日磾一人,然后他乐不可支的笑了起来,并好心的提醒:“他或许还不错,但绝不可能与这里的战士搏斗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试试看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!中原人,到时候你可要愿赌服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诶,如果你输了呢?”刘彻看着他,眼神扫过他的全身,最终停留到胸前那透明的黄色宝石上,是琥珀,里面还封着一朵盛开的蔷薇,和大拇指一般大小。没想到壮汉五大三粗的,还有一丝审美。“输了把这个给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壮汉眼中转瞬即逝过一丝不舍,但很快就被自信替换,“一言为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金日磾,去吧。”刘彻命令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。”金日磾去后场换上了方便搏斗的衣服,到场地上时,那个被未央宫驯养得温顺有礼,低眉顺眼的匈奴人已经不见了。他被束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披散了下来,仅有一根细带从额间绑到后脑勺,上半身穿着半袖的衣衫,漏出大半个肩膀,下身的长衫裙也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不到膝盖的宽松裤脚。快一米九的个子,极其健壮的身材,在对方如小山搬的体格下比起来竟然只能算娇小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此大的视觉冲突让围观的人欢呼起来,有人提醒刘彻,如果你还算喜欢你这个仆从的话,就让他赶紧离开比赛的场地。不过比赛还是照常开始了,刘彻坐在第一排,离得很近,有时候他甚至觉得他们摔在地上扬起的沙土都会沾到自己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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